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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颐混合A,中海海颐混合C: 关于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7 10: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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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
              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
规定,现就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
续 45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终止,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分别发布了《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
元的提示性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海颐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
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45 个工作日低
于 5000 万元。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自出现《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
下进行基金清算。
  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
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访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
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78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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