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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A,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C: 关于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18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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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
                        公告
   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021191;C
类基金代码:021192)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3 月 2 日证监许可[2021]639 号文和
募集注册,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4 年 10 月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
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24 年 9 月 10 日刊登在本公司网
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东
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东方鑫裕稳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鑫裕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详情,或登
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全
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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