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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100A,南方中证100C: 关于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0-23 1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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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
                         文件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由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08 年 9 月 5 日证监许可[2008]1106 号文核准募集,于 2008 年 11 月 12 日成立。南
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三年,第三个保本期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到期,第
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2 日(含)起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含)止。自 2018
年 1 月 16 日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的《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中证 100 指数”将自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将
南方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中证 A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
相关法律文件,更新标的指数名称和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南方中证 100 指数”变更为“南方中证 A100 指数”,基金代码保持
不变(A 类基金份额代码:20221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5691)。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关系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要进行更新。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
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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