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证100等指数名称的公告》,中证100指数将于2024
年10月28日正式更名为“中证A100指数”。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28日起,调
整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相应变更基
金名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将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100指数”调整为“中证A100指数”,并相应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名称。
二、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变更为“华宝中证A100ETF”,场内
简称由“中证100ETF基金”变更为“中证A100ETF基金”,英文简称由“Hwabao 100”变更
为“HWABAO CSI A100”。
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名为“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联接 A”变更为
“华宝中证A100ETF联接 A”,C类基金份额简称由“华宝中证100ETF联接 C”变更为“华宝
中证A100ETF联接 C”。
更名后,两只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标的指数名称变更不涉及指数编制方法实质性变更。
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10月28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两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参见附件。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华宝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数证券投资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三、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三、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资基金由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第一部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 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
分 前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言
注册。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注册。
第九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金合同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法定代表人:黄孔威
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第十四 七、业绩比较基准 七、业绩比较基准
部分
基金的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投资 即中证100指数收益率。 即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
附件 2:《华宝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全文 2、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 2、标的指数:中证A100指数
数证券投资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三)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三) 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
资基金变更而来,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名而来。
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 金联接基金由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金变更而来,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一、前
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言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中国证监会对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核准及其变更为华宝中证100交易
金募集的核准及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备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 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风险。 没有风险。
四、基 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华宝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历 金联接基金由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由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史沿革
金变更而来。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名而来。华宝中
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由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而来。
七、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合同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及权利
义务
十二、
(四)业绩比较基准 (四)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的
投资 中证 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 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
收益率×5% 收益率×5%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与目标 ETF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与目标 ETF
具有相似的投资目标,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具有相似的投资目标,标的指数为中证 A100
指数,同时考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 指数,同时考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此本基金设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此本基金设
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二十
(一)本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一)《华宝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二、基
金合同 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和
的效力 表签字,于2022年10月10日生效。原《华宝 基金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 授权代表签字,于2022年10月10日生效。原
日起失效。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 《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自同日起失效。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
案并公告之日止。 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