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关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第三个开放期开
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名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5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公告依据 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景泰优利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 12 个月开放一次,第
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12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
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12 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的第三个开放期为 20 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因此本基金
的第三个开放期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
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共 20 个工
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
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
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
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
准: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注: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
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
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
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
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
须一同全部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明细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
路 70 弄 1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
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
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
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
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