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
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鹏华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上证科创板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
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当事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人及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权利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义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8]31号文 [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第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七部 准和支付方式 准和支付方式
分 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金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用与 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 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
税收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托管协议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协议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当事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人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1998]31号文 批准设立文号:[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
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它业务 可的其它业务
十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
一、 计提方法 计提方法
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费用 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 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
计提方法 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三、重要提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鹏华
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人信息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
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