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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A,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C: 关于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02 1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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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
                         告
  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4】42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4年9月9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4
年12月6日。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
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
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12月6日提前至2024年11月15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
募集日为2024年11月15日,并自2024年11月16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
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亿元时,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若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5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
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若发生相关情形,请关注届时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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