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设份额及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
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增设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
金”)F 类基金份额、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F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F 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E 类基金份额;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和 F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F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 类、
F 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
方式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 E 类、
F 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 E 类、C 类和 F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E 类基金份额代码 009512,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164206,F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258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类别。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 F 类基金份额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在不晚于每个交
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日的 F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将“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补充完善为: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重要提示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
知或公告。
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同》和《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
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生效。
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 释义 释义
前言和释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
义 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机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限责任公司,E类、F类基金份额的
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第一部分 无 释义
前言和释 F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
义 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F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
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类
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且
不上市交易
第二部分 十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十二、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基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转型为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本情况 基金(LOF)后,本基金根据申购 基金(LOF)后,本基金根据申购
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登记 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登记
机构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机构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 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 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 为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登
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 E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申购、赎回,
且不上市交易;在投资者申购基金 且不上市交易;在投资者申购基金
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 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 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
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可通过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
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C类 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
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仅通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E类基金 基金份额,称为F类基金份额,F
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E类、C类基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天弘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金管理有限公司,F类基金份额仅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 在场外申购、赎回,且不上市交易。
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式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场外方式对
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E类、F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
与赎回。E类、C类、F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第七部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基金份额 年内,投资者可在添利 A 的开放日 年内,投资者可在添利 A 的开放日
的申购与 对添利 A 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 对添利 A 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 《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 (LOF)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
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 C 类基金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过 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可以仅通
场外方式对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进 过场外方式对本基金 E 类、F 类基
行申购与赎回。 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
基金份额 满并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 满并进行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
的申购与 回 回
赎回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F 类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
金赎回人承担。 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
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 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C 类、F 类基
收取申购费。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
(2)申购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 (2)申购 C 类、F 类基金份额的
式为: 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部分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 ……
的上市交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
易 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届满,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份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C 类基金
额,转换后的 C 类基金份额将继续 份额,转换后的 C 类基金份额将继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
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金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中的 C 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 统中的 C 类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
记系统中的 C 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办 册登记系统中的 C 类基金份额可
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 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
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 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上市交易。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只 统中,再上市交易。本基金 E 类、
接受场外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 F 类基金份额只接受场外申购、赎
上市交易。 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十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
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宝风大厦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层 16 层
邮政编码:300203 邮政编码:300203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务。 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务。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第十四部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二、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分 基金份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
额的注册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 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
登记 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 C 类基 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基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 类、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 F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
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 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
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 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 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
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 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
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第十八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 基金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 3、C 类基金份额、F 类基金份额的
用与税收 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
第十八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分 基金费 和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
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 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
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基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
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提。本基金 F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
H=E×0.35%÷当年天数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F 类基金份额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 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
产净值 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
第十九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 基金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二)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的收益与 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
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原则如下: 原则如下:
…… ……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 E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 对 E 类、C 类、F 类基金份额分别
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 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 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
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 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 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
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 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 ……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 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
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
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