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商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
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景顺长城国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