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基
金份额 021517;C 类基金份额 021518)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466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开始募集, 原定
募集截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9 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了更好的维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兴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并自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的发行
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
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适合自己的
基金产品, 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