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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安悦一年持有A,长盛安悦一年持有C: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14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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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名称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
基金主代码 01771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105,924.4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5,888.6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 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 A 长盛安悦一年持有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713 01771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21 1.066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624,918.06 481,006.3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910 0.0830
注: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5%。上表中的“应
分配金额”即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和此最低比例计算得来。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1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一、相关提示
收益分配。
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发放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发
放红利。
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如需调整本次分红适用的分红方式,请最迟于权益登记日之前通过销
售机构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投资者需对所持有的本基金各类别份额按各销售机构不同交易账号分别设置分红方式。
直销中心产生的每笔现金红利在低于 1.00 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
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
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
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
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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