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玄元保险”)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 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到玄元保险办理
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鹏扬淳开债券 A 007408
鹏扬淳开债券 C 007409
鹏扬淳明债券 A 007564
鹏扬淳明债券 C 007565 申购、定额申购费
申购、赎回、转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 A 008501 率不低于 1 折优
换、定期定额投资
惠。适用于固定费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 C 008502 (以下简称“定
率的,按原费率执
投”业务)
鹏扬利鑫 60 天滚动持有债券 A 014097 行。
鹏扬利鑫 60 天滚动持有债券 C 014098
鹏扬中债 3-5 年国开债指数 A 014101
鹏扬中债 3-5 年国开债指数 C 014102
二、重要提示
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
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
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