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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绿色债券A,汇丰晋信绿色债券C: 关于新增宁波银行为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27 1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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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宁波银行为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起,本公司新增宁波银行为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PUBLIC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宁波银行为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本基金的具体销售平台和业务规则以宁波银行安排为准。
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 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
准,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
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
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PUBLIC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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