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在网上直销系统销售业务安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1-28 09:32: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A 类基金份额、D 类
         基金份额在网上直销系统销售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暂停旗下部分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仍正常办理;自 2024 年 12 月 3 日起
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业务。
  一、适用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D 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代码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
  二、D 类基金份额业务开通情况
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
统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元,不设金额级差;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对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金份额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