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鹏扬中债-30 年期
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
务的公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4】1042 号
为促进鹏扬中债-3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 30 年国债,基金代码:51109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
定,本所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为 30 年国债提供
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