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及《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约定,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 3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纯债 A
基金简称及代码: 020687
长盛利鑫 90 天持有纯债 C 0206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产规模”的约定: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从其规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日终,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 本基金已连续 30 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
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
电话(400-888-26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90 天,在最
短持有期限内,
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
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
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