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分红公告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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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分红公告
基金名称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48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航趋势
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2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发 中航趋势领航混合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起A 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489 02149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 1.2381 1.234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民币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642,707.98 214,252.77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份额)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2 月 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24 年 12 月 5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
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并于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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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分红公告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收申购费用。
注: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
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
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查询分红方
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
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
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
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
官网的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
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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