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恒越季季乐 3 个
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旗下恒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恒越短债债券”)及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分别通过银行间市场卖出
了 2024 年陕西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地方政府债)。恒越短债债券的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越季季乐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为该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
现将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交易数量(单
基金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全价交易金额(单位:元)
位:张)
恒越短债债券 100,000 10,020,640.88
恒越季季乐 3 个
月滚动持有债 100,000 10,020,640.88
券
以上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已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000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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