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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价值平衡混合A,兴银价值平衡混合C: 关于兴银价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05 14: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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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兴银价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兴银价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兴银价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 4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银价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价值平衡混合
         A 类份额基金代码: 020147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201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20 日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
     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妥善
     做好投资安排。
     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咨询详情或
     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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