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兴业上证180ETF(证券简
基金简称 称:180E;扩位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530680
上证180指数ETF基金)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张诗悦 2010年06月04日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
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其他
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
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180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
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
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投资范围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
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80%。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
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
数。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7、衍生品投资策略;8、参
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180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
风险收益特征
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50万 0.80%
认购费
M≥100万 1000.00元/笔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
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申购费: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元)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
其他费用 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
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
险及其他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一)指数化投资的风险:(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
数波动的风险;(3)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
的风险;(5)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6)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7)指数编
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二)ETF运作的风险:(1)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2)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
的风险;(3)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4)成份股停牌的风险;(5)投资人申
购失败的风险;(6)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7)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8)申购赎回清单标
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9)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10)套利风险;(11)第三方机构服
务的风险;(12)退市风险;(1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1)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2)参与融资和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3)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4)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5)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风险;(6)科创板股票的投资风险;(7)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
式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