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银行为
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恒
生 A 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销售机
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376888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中信银行为汇丰晋信恒生 A 股行业龙
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
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规则
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以代销机
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
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
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
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
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