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
金 在 该 季 度 对 日 前 一 年(不 含 该 日)的 收 益 率 分 档 收 取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
后的第三十九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需 要 确 定 本 季 度 对 日 区 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起
(含)至 2025 年 3 月 6 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
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前一年的收益率(R) 适用管理费率 M(年)
R<-5% 0
-5%≤R<8% 1.2%
R≥8% 2%
R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 2023 年 12 月 6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不含)的
收益率 R 为-15.12%,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
用的管理费率为 0%。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含)至 2025 年 3 月 6 日(不含),管
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M 为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等。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
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
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