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兴全沪深 300 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3407
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163407
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16340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公告依据
金合同》和《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的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C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407 007230 022962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163407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163408 -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是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生效,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11 年 1 月 7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 2019 年 6 月 5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自 2024 年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含申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除上述情
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 0.1 元(含申购
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
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提供两种场外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在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的申
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
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在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时, 需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的
M〈50 万元 1.2%
费率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Y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 万元 1.2% -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
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
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备注
N<1 年 1.50% -
N≥3 年 0.00% -
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2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和微网站,网上交易 PC 版暂不支持)申购或定期申购(若后续开通)本基金的个人养老金份额
(Y 类基金份额),可免收申购费(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费率优惠
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
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系统办理赎回时,每笔赎
回、转换转出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 10 份;除上述情况及
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每笔赎回、转换转出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0.1 份,单个基
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 0.1 份。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
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 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
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某笔赎回、转换转出等份额减少类业务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
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
的设定。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场外赎回费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N≥2 年 0.00%
N<7 天 1.50%
N≥7 天 0.50%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N≥30 天 0.00%
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Y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N≥7 天 0%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
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前述规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
告, 请投资者关注。
无。
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 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定投本基金 C 份额、Y 份额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
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
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
理, 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
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
申购费率的权利。
心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定期
定额投资金额为 0.1 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
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 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6 号楼 13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客服电话: 400-678-0099、 (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 021-20398927、021-20398843、021-20398706
传真: 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 蔡雅毅、沈冰心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 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678-0099; (021)38824536
本公司已经与下述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投资人通过下述销售机
构办理相关业务的, 以下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代销银行: 广发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财富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
国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东方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蚂蚁基金销售、同花顺基金销售、雪球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盈米基金销
售、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腾安基金销售、东方财富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公示, 敬请投资者关注。
无。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采用复制目标指数基础上的有限度个股调整策略,因此对指数
跟踪进行修正与适度增强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目标指数的跟
踪程度。但目标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
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此外,本基金还面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及指
数成份券停牌或者违约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
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 Y 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
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
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
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 Y 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
投资。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