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渤海
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 A:005536
基金代码:
渤海汇金量化成长混合 C:0213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
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
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若截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则触发
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12 月 2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即
投资者在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 点后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
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
请投资者关注。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
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