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旗下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红利博时;
扩位简称:红利 ETF 博时,交易代码:515890)根据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
整情况,修订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相关内容,并相应补
充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提示,本次修订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主
要修订如下:
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 修订后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 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
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 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
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 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 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基金份额、上海
份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圳
金替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京
第 九 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
部 分 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 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
基 金 用代收代付。 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份 额 ?? ??
的 申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购 与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赎回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
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 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 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
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 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人进行退款
或补款。 或补款。
(3)关于退补现金替代 (3)关于退补现金替代
适用于中证红利指数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用于中证红利指数中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
票。 股票。
?? ??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圳证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圳/北京
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 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
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
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 ??
特例情况:若自 T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例情况:若自 T 日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
正常交易日已达到 20 日而该证券正常交 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 20 日而该证券正常交
易日低于 2 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 易日低于 2 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
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 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
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 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
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 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
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 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
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 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
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 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
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 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
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 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
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 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
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项。
二十五、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包含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
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
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
金如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能面临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
业,该类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
第 十 高、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抗市场
八 部 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因产品、经
分 风 营模式、相关政策变化而出现经营失败的风
险 揭 险;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可能尚处于初
示 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
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个股投资风险较大。
因此,基金在追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带来收益的同时,可能面临相关企业无法盈
利甚至产生导致较大亏损的风险。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
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
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较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
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
跌幅限制为 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
波动。
(3)退市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上市企业退
市情形较多,一旦所投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企业进入退市流程,有可能退入新三板
创新层或基础层挂牌交易,或转入退市公司
板块,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将该企业调出投资
组合,从而面临退出难度较大、流动性变差、
变现成本较高以及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
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4)企业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
参与度相对较低;此外,由于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
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
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基金可
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
险。
(5)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
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
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
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
整变化。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
按规定在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
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