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富平纯债一年
公告依据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提
示性公告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858 0028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
§2 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4 年 11
临时公告
月 19 日 0:00 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表决通
过了《关于终止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具体可查阅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自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
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办理
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自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
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
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赎
回选择期及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根据《关于终止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赎回费率按本基金原规定收取。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两类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N<7 天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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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 年 0
N<7 天 1.5%
C 类基金份额 7 天≤N<30 天 0.5%
N≥30 天 0
注:N 为持有期限。
§4 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
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
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
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3869)、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C
类代码:004220)的业务。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本基金转换转出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
关公告。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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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
转换起点份额为 1 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上述其它基
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汇林
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
临时公告
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
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
售(上海)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
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不通过场内进行销售。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
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
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
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赎回申请及赎回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
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
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
不利后果。
(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
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