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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20 09: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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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次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名称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4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 A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 C 大成景泰纯债债券 D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47 008748 020369
截止基准日下属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283 1.1157 1.1282
基准日下属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8,472,598.99 30,557,453.73 118,280,516.85
本次下属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3000 0.3000 0.3000
注:根据《大成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 2024 年 12 月 23 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
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
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
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
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
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 2 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
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
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
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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