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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 关于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23 0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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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
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联接基金
A);C 类:014304(简称:华安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 ETF 发起式联接 C)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
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
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若截至 2024 年 12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
规模低于 2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
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转
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
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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