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天弘
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天弘弘新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781,以下简称“本基金” )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无需
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
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 则本基金可
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
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况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约定: 连续四十个工作日、五十个工作日、五十五个
工作日, 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的应当编制临时报告书对投资者进行提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目
前处在正常投资运作中,敬请投资者结合本基金的投资方向和市场判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
策。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届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敬请投资者关注。
律文件。
电话(9504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