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创新优选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16910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深圳证券交 2018 年 6 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2 日
期 易所 20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徐觅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7 月 1 日
其他 场内简称:东方红创优定开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
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投资范围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0%(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
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结合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
在封闭期封闭运作,在开放期内有大规模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需求的特点,做好流动性
主要投资策略
管理,在临近开放期和开放期内,将重点关注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分散投
资,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应对开放期投资者的赎回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
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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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 万元 0.70%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M≥1,000 万元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M<1,000 万元 0.20% 养老金客户
M≥1,000 万元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场内及场外份
N<7 日 1.50%
额
场内及场外份
额
赎回费
场内及场外份
额
场内及场外份
N≥180 日 0
额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7%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6,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证券、期
其他费用
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
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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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的风险,参
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参与定向增发股票风险,参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
的风险,参与存托凭证的风险,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等特有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
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客服电话:40092008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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