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建设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8 10:36: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建设银行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2月30日起,本公
司新增建设银行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
投”)业务。投资者可在建设银行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基金定投等业
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一、    本次增加建设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二、    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本公司指定的建设银行提交申请,约定申购周
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建设银行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
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
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参与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三) 办理方式
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
下限为人民币100元。
  (六)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
日。
  (七)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定投,具体
申购费率以建设银行所示公告为准。
  (八)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
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九)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
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
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客服电话:400-888-0800
 网址: www.wjasset.com
 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承诺基金投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基金投资一定赢利,请投资者在
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建设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相关新闻: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