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含当日)起调整交银
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付方式”中
原表述: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
”
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所作的修改。
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一并修改。
重要提示:
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修改。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进行咨
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