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4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63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
公告依据
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安信
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
关公告。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A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37 00363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 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13 0.09
注: (1)由于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
不同。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为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高于 1.0500 元的部分,和该日该类基金份额单位可分配收益两者中的孰低数。每份基金份
额的最小分配单位是 0.001 元,小数点 3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不低于 1.0500 元。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2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 月 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5 年 1 月 2 日除息后的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
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
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1)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的基金份额免收
申购费用。
(1)权益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 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
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025 年 1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 2025 年 1 月 2 日
之前,不含 2025 年 1 月 2 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 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 2025 年 1 月 3 日开始重新计
算。
(6)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 2 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7)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
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
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