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
马赟先生、刘影女士、王原女士、王健先生、刘波先生、刘晓星先生、左玉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刘波先生、刘晓星先生、左玉杰先生为独立董事。马赟先生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
本次董事会人员变动属公司正常换届工作,符合《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益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