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惠恒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大成惠恒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0960
式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8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契约型、定期开放型、发起
运作方式 开放频率 定期开放
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毛文婕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2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惠恒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目标
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
投资范围
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资产支持证券、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
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
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保持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债期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以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
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1、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开放期将重点考虑债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确保组
合债券有较高的变现能力,并严格控制基金组合的杠杆比例。2、流动性管理策略。基
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同
时,也会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
持本基金在开放期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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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8%
申购费
(前收
费)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N<7 天 1.5%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1%
N≥30 天 0%
注:本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
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类别
管 理
费
托 管
费
审 计
费用
信 息
披 露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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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其 他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
费用
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
但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费用详见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
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
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2.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4.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
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5. 基金合
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
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生效三年
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惠恒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证监许可【2020】2608 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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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惠恒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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