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0 日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4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第
十九个封闭期为自上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三个月对日(如该
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即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
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2025 年 5 月 18 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
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申请。
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
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
公布时间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低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可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
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通过
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3 个月 0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大于 7 日且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封闭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