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终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
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公告》。为了保护嘉实中
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
《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关于嘉
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2522 号)同意。现将本基金
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 ETF
场内简称 运输 ETF
基金代码 159683
终止上市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
终止申购赎回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
注: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即在 2025 年 1 月 14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相关信息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
管理人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已于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并终止申购赎回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议案》终止,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宜如下:
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及二级市场交易,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立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同终止。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场内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