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调整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
称“华夏饲料豆粕期货 ETF 联接”,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007937)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
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此外,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
金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还可能依据当日市场情况及申购申请等情况,对投资者
当日提交的上述限额内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进行部分或全部拒绝,特提请
投资者留意实际申请确认结果。如果投资者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投资者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15:00 后提
交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 2025 年 1 月 15
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限额限制。
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
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
问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818-6666 ) 或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
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