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运营管理机构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更新的公告
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园 REIT
场内简称 华夏和达高科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103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募
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
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杭州和达高
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二、 运营管理机构公司名称变更及经营范围更新情况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为杭州和达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统筹
机构)、杭州生物医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达药谷一期
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杭州和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孵化器项目运营管理
实施机构,现已更名)。
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孵化器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的通
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经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孵化器
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杭州和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和达新智
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同
步更新了经营范围内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办理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其余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
下: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图文设计制
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此,自 2025 年 1 月 14 日开始,孵化器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所有对内
及对外文件,合同、开票名称等全部使用“杭州和达新智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原公司名称停止使用。同时,公司更名后,原签订的合同
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法律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 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影响分析
目前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实
施机构仅变更公司名称及更新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更新仅为规范表述变化,未
发生实质变化),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四、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
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五、 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
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