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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50ETF华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6 18: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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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板 50ETF 华夏,基金代码:159367,
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
募集期由 2025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含)调整为 2025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含)。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认购本
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5 亿元。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
的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
认购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有疑问,
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
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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