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 ETF
基金主代码 5111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富通上证
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966 号文
会核准的文号
自 2025 年 1 月 7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
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
位: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单位:元 )
有效认购份
募集份额 额
( 单 位 : 利息结转的
份 ) 份额
合计 2,996,429,484.00
其中:募集 认 购 的 基 金
期间基金管 份额 -
理人运用固 (单位:份)
有资金认购 占 基 金 总 份
本基金情况 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
无
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 认 购 的 基 金
期间基金管 份额 21,000.00
理人的从业 (单位:份)
人员认购本 占 基 金 总 份
基金情况 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
期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
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
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
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3 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www.hftfund.com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
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
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
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