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
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博时鑫润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鑫润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9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等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鑫润混合 A 博时鑫润混合 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950 003951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
截至 2025 年 1 月 16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应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 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及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
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现的, 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20 年以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五、特别提示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