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睿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场内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
)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4 年 11 月 28 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方红睿
和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转型为东方红睿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本基金正式转型后,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9109)将终止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场内申购、赎回,并不再安排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 A 类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对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进
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
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全体
东方红睿和三年定开混合 A 类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受理时间
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确权受理机构在基金业务服务时间内(交易日 9:00-17:00)均可受
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大厦 7-11 层
邮箱:service@dfham.com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电话:400-920-0808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其他场外销售机构作为本基金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届时将进
行公告。
四、确权流程
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具体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规则以基金登记机构为准。若投资
者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已开立过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可不再办理。
(1) 个人投资者
a. 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
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 投资者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如有请提供);
c. 填妥并签字的《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申请表请见附件);
d. 我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机构投资者
a. 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证书等,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或为该证件的有效更新);
b. 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如有请
提供);
c.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d.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或照片;
e. 加盖公章的指定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f. 加盖公章的产品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投资者类型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则提供该项资
料);
g. 填妥的经指定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申请表请见
附件);
h. 我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投资者须本人临柜或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或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service@dfham.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108 号供销大厦 7 层(客服中心),邮政编码为 200010。由
于材料中涉及个人信息,请选择稳妥的邮政或快递公司进行邮寄并自行留意寄送结果,若在
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
确权申请资料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资料为准。
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等原因导致确权无
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性原则,如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
相关手续或虽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确认。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
理确权业务。确权成功后,投资者重新登记确认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上。
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最终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到办理确权时所提供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中心查询确权结果。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如确权失败,
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重新提交确权申请。
登记前,如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将以红利
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至
投资者办理完成确权登记业务。其中,基金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确权”登记指引》。
五、重要提示
管理人可为在系统中可确认场内外基金账号的投资者代为办理确权交易业务。
或由投资者本人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进行查询。
券公司进行查询;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提示:请在填写前详阅本公司产品法律文件及本申请书的提示说明。如遇选择项,请在
□内打“√”,涂改作废。
账户名称: 中登基金账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营业执照 □其他: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或 □长期
转入销售机构: 交易账号:
份额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个 点 份
基金名称: 小写 .
基金代码:
原证券账号: 大写 点
(区号)
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号码:
经办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其他:
经办人证件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或 □长期
座机号码:
(区号) -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并详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
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本申请表单所附条款。
投资者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并详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
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本申请表单所附条款。
《招募说明书》
指定授权经办人签名:
机构投资者盖章:
(机构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风险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对所管理的基
金收益性做出任何承诺。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以往的业绩表现并不能说明基金的未来
业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填表须知
为准。
附件:
样表
基金确权交易业务申请表
提示:请在填写前详阅本公司产品法律文件及本申请书的提示说明。如遇选择项,请在□
内打“√”,涂改作废。
账户名称: 张三 中登基金账号:98****** (98 开头的 12 位场外基金账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营业执照 □其他: 证件号码: 310101********1001
证件有效期至: 20** 年 ** 月 ** 日 或 □长期
转入销售机构: 填写拟转入销售机构的名称 交易账号: 728***(详询拟转入的销售机构)
份额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个 点 份
小写 1 0 0 0 0 . 0 0
基金名称:东方红睿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69109
原证券账号: ****** 大写 壹 零 零 零 零 点 零 零
座机号码:
(区号) - 手机号码: 139********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号码:
经办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其他:
经办人证件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或 □长期
座机号码:
(区号) -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本人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并详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
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本申请表单所附条款。
投资者签名: 张三(手签)
填表日期:20** 年 ** 月 ** 日
本机构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对其承担责任。并详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
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本申请表单所附条款。
指定授权经办人签名:
机构投资者盖章:
(机构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风险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对所管理的基
金收益性做出任何承诺。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以往的业绩表现并不能说明基金的未来
业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便于投资者填写相关信息,样表为解释说明之用,仅供一般参考,请以投资者个人信息
为准。
填表须知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