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18 日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98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浦
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
盛 CFETS 0-5 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
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1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浦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央 浦银安盛 CFETS 0-5 年期
称 企债券指数发起式 A 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截止收 基准日下属分 1.0309 1.0291
益分配 级基金份额净
基准日 值(单位:元)
下属分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 级基金可供分
的相关 配利润(单位:
指标 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
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18 0.18
金份额)
注: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分红对象
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
现金分红;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项的说明
红方式。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5 年 1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
额进行确认,2025 年 1 月 22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
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明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明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分红权益。
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
准。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
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
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单个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
无效。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
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
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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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