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5 年 1 月 20 日
基金名称 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招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26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公告依据 规以及《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招益债券 A 东方招益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2637 0226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
是 是
期定额投资)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如有)),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
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本基金仅对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不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所示: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
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
范围的, 则将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东方招益债券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0.8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投资者重复申购时,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
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东方招益债券 A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30 日 0.00%
东方招益债券 C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N≥30 日 0.0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转出基金的赎回业务和转入基金的申购业务。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转出基金相关赎回费率规定。
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当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
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收取固定申购费用时,该基金按【固定费
用/固定费用所对应的区间下限】计算申购补差费。
第一步: 计算转出金额
(a) 当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b) 当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如有)
第二步: 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 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a)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转出净额=转出金额-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净额×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b)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
补差费用=0
第三步: 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 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在 T 日转出 2,000 份 A 基金(非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该日 A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申购费率为 1.5%,该日 B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3500 元/份,则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用及转入基
金份额计算如下:
投资者不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金额=2,000×1.5000=3,000 元
赎回费用=3,000×0.5%=15 元
转出净额=3000-15=2,985 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1.012=35.39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1.015=44.11
补差费用=44.11-35.39=8.72
转换费用=15+8.72=23.72 元
转入金额=3,000-23.72=2,976.28 元
转入份额=2,976.28/1.3500=2,204.65 份
投资者享受折扣时费用如下:
转出金额=2,000×1.5000=3,000 元
赎回费用=3,000×0.5%=15 元
转出净额=3,000-15=2,985 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2×0.4/(1+0.012×0.4)=14.25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2,985×0.015×0.4/(1+0.015×0.4)=17.80
补差费用=17.80-14.25=3.55
转换费用=15+3.55=18.55 元
转入金额=3,000-18.55=2,981.45 元
转入份额=2,981.45/1.3500=2,208.48 份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金的名称。
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转出后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
回。
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处于非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
失败。
值为基础计算。
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
构或注册登记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
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确认或部分确认,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基金的转入金额分别确定转出基金适用的赎回费率和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可以发起多
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之日算起。
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
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
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
益 ,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相应转出同比例累计未付收益。
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
理原则。
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相关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直销渠道业务进行咨询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2)本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
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额度限制及规则参照申购
业务执行。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77 号中环国际广场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崔伟
联系人: 李媛
电话: 0898-68666597
传真: 0898-68666580
网址: 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 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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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
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
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福克斯(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
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
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方式。
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起本基金开始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定投业务,基金管理人在 T+1 日(T 日为
开放日)通过规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如有任何疑问, 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28-5888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
告。
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 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