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国证粮食产业 ETF
场内简称 粮食 50ETF
基金主代码 159587
交易代码 159587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8 月 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447,031.00 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
投资目标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小于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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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具体包括:1、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2、
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金
融衍生品投资策略;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粮食产业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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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
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③
④
过去三个
-1.60% 1.64% -2.11% 1.74% 0.51% -0.10%
月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5.21% 1.71% 16.94% 1.93% -1.73% -0.22%
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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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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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8 日,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
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 陆志明先生,中国籍,经
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 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全 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 研
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 究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陆志 2024- 25.7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 公司部门总监,广发基金
明 08-08 年
经理;广发上证科创板 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 资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总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
经理;广发上证科创板 经理、广发中小企业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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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年 7 月 28 日)、广发中小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
金经理;广发中证央企 金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6
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 月 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日)、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
金经理;广发中证全指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
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 理(自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7 月 28 日)、广发
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
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经理(自 2014 年 10 月 30
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
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 级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 2016 年 7 月 28 日)、广发
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 开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理;广发中证全指电力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
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 理(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2018 年 10 月 9 日)、广发
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 易
理;广发中证上海环交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
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金经理(自 2015 年 8 月 18
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
理;广发中证沪港深科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 交
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
经理;广发中证 A500 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8 月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 日)、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
金经理 费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4 月 2 日)、广发中证全
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8 月 21 日)、广发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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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
经理(自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 费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
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 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
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
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 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
理(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 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
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 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 经
理(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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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全指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
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
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
广发中证 1000 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经理(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年 10 月 31 日)、广发中证
A5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转型生效日,
“离任日期”为公司公告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
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公告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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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备选库制度及投资授权
制度,投资组合的投资标的必须来源于公司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
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
投资指令。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
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
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
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
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3 次,
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投资经
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证全指全收益指数微涨 1.17%。从市值规模和风格两个维度来看,在出现了上季
度末市场急速上涨之后,本季度走势呈现区间震荡,大小市值指数之间季度收益
出现较大分化,但是成长和价值指数之间收益表现差异相对较小。从规模指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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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来看,代表大市值股票群体的沪深 300 全收益指数下跌 1.71%,代表小市值股
票群体的国证 2000 全收益指数上涨 6.32%,大市值指数弱于小市值指数;从风
格指数表现来看,国证成长全收益指数下跌 3.19%,国证价值全收益指数下跌
跑输整体市场平均指数。本季度中证全指日均换手率为 2.23%,较上季度市场平
均换手率翻倍,整体市场非常活跃。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国证粮食产业指数,以公司业务范畴属于粮食产业,包
括农资产品(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粮食种植、农田水利、粮油加工
及产品贸易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反映与粮食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
股票在 A 股市场的整体走势。本基金按照根据指数结构复制指数的方法投资,指
数样本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运作,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国证粮食产业指数的成份股中占近 8 成的市值比例的行业为农林牧渔和基
础化工行业,上述 2 大构成行业指数在本季度均跑输市场指数,从而导致国证粮
食产业指数整体跑输市场指数。本季度国证粮食产业指数下跌 2.11%。指数样本
股票的日均换手率虽然较上一季度上升 1 倍,但仍然明显低于整体市场换手率,
表明投资者对该指数的关注度一般。作为与国家粮食安全相关的产业指数,国证
粮食产业指数投机交易特性较弱,具有长期价值投资的特点。
在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严格遵守合同要求,认真对待投资者日常申购、
赎回及成份股调整等工作,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交易和申购赎回正常,运作过程中
未发生风险事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2.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出现了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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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组合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其中:普通股 23,157,694.00 98.03
存托凭证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注:上表中的权益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5.2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
替代款估值增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47,539.00 12.09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9,333,696.00 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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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D - -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81,743.00 2.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4,716.00 2.1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157,694.00 98.3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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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票库的情形。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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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447,031.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6,000,000.0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1,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447,031.0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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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
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
投资者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份 赎回
类别 序号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额 份额
间区间
机构 1 516.0 113.0 37.50%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
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
人数量未能满足合同约定,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情形;
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大额申赎进行审慎评估并合理应对,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
制,切实保护持有人利益。
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如涉及信息披露费、银
行间账户维护费、审计费、持有人大会费等固定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再从基
金资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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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