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广发恒指港股通 ETF
场内简称 恒生 ETF 港股通
基金主代码 159312
交易代码 15931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224,353.00 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投资目标
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投资策略 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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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具体包括:1、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2、
债券投资策略;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4、金
融衍生品投资策略;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恒指港股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
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风险收益特征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
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
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
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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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0 月 24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季度。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业绩比
业绩比
净值增 较基准
净值增 较基准
阶段 长率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准差② 标准差
③
④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04% 1.15% -1.80% 1.23% 0.76% -0.08%
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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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
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 罗国庆先生,中国籍,经
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 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传 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
罗国 2024- 15.1
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 司研究员,华富基金管理
庆 10-24 年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有限公司产品设计研 究
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 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 司产品经理及量化研 究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员、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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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国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
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理(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广
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 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 证
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 年 8 月 25 日)、广发中证
经理;广发国证新能源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年 11 月 30 日)、广发中证
广发中证 1000 交易型开 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 式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证全指建筑材料指 数
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 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 器
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 17 日)、广发中证 1000 指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理;广发上证科创板成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日)、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 经理(自 2020 年 5 月 26
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 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 理(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 2023 年 2 月 22 日)、广发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交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1
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月 25 日)、广发中证沪港
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 放
理;广发中证 A500 交易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
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 (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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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部副总经理 2023 年 7 月 25 日)、广发
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广发国证半导
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
经理(自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转型生效日,
“离任日期”为公司公告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
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公告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备选库制度及投资授权
制度,投资组合的投资标的必须来源于公司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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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
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
投资指令。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
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
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
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
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3 次,
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投资经
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恒指港股通指数采取行业中立策略,行业分布与恒生指数相同,反映能通过
港股通买卖的恒生指数成份股之表现。作为 ETF 基金,本基金将继续秉承指数化
被动投资策略,按照根据指数结构复制指数的方法投资,指数样本采用完全复制
方法进行投资运作,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第一阶段 10 月至 11 月中旬,国内政策组合拳密集发力,港股市场快速上涨后大
幅波动,市场交投情绪和成交量维持在较高水平。第二阶段 11 月中旬至 12 月底,
由于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较高,港股市场处于横盘震荡走势。从 2024
年第 4 季度主要指数的表现来看,沪深 300 指数下跌 2.06%,中证 500 指数下跌
度,一方面,国内政策呵护意愿明显,9 月 24 日相关部门推出政策组合拳,此
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积极、地产政策接连出台、央行下调一年期和五年期 LPR、
国内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化债;另一方面,美国大选以及美联储降息等不确定性
靴子落地,海外风险对港股的扰动减弱。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合同要求,认真对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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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申购、赎回及成份股调整等工作,运作过程中未发生任何风险事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1.80%。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其中:普通股 82,947,001.13 91.69
存托凭证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注:
(1)上表中的权益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5.2 的合计项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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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82,947,001.13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97.2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4,240,596.46 4.97
原材料 741,572.83 0.87
工业 3,184,290.40 3.73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20,354,105.48 23.85
日常消费品 2,092,873.55 2.45
医疗保健 1,384,161.24 1.62
金融 27,190,159.59 31.87
信息技术 6,714,044.65 7.87
通讯业务 11,162,782.49 13.08
公用事业 2,608,094.42 3.06
房地产 3,274,320.02 3.84
合计 82,947,001.13 97.21
注:以上分类采用彭博提供的国际通用行业分类标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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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含原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
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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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库的情形。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215,224,35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
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
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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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224,353.00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成立,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
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
投资者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份 赎回
类别 序号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额 份额
间区间
机构 1 - 2,069. 11.24%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
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
人数量未能满足合同约定,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情形;
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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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大额申赎进行审慎评估并合理应对,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
制,切实保护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正式成立,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详情可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广
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