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 ETF,基金扩位简称:信用债 ETF 基金,基金代码:
布的《关于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
算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以 2025 年 1 月 17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该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进行了份额
折算。根据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
份额总额为 29,967,452 份,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折算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0.0056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
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总额为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加总得出。
本基金登记机构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投资者可自 2025 年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
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因尾数
处理而产生的损益不视为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
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