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金额、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金元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金
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817,以下简称“本
基金”) 的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追加金额和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一、调整方案
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人民币。
额调整为 1 元。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定额投资金额限制高于上述规定,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仍不得低于上述
规定的最低金额。
时一并予以调整。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与本公告不一
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
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