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中泰锦泉汇金货币: 关于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22 10:46: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调整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 9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泰锦泉汇金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含)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含)
期间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由 0.25%/年调整为 0.10%/
年。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对上述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自 2025 年 2 月 5 日(含)起,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将进一步优惠至 0.01%,
且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将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17 日之后,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司公告为准。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网站:http://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网址: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泰证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